汽車流水方向轉向燈法規解讀
流水轉向燈是指採用以順序點亮方式代替傳統閃爍點亮方式的轉向信號燈,以其更為流暢的外觀點亮效果,越來越受到主機廠和消費者的青睞。流水轉向燈在法規方面,和傳統轉向燈有比較大的區別,新的法規對順序開啓的轉向燈有哪些具體的要求呢,今天我們來逐條解讀一下。
1:週期
每個光源激活後應保持點亮狀態,直到點亮節拍結束。順序開啓的變化過程應在點亮節拍開始後200ms以內結束。
解讀:流水轉向燈每個週期分為三個階段,順序點亮階段、全亮階段、全滅階段,法規規定了點亮節拍必須小於200ms,且轉向燈整個週期又必須符合法規關於轉向燈頻率的要求,即週期在0.5s到1s之間。所以,一般情況下,我們設置點亮節拍180ms左右,保持全亮220ms左右,全滅400ms左右,一個完整的週期是0.8s,以符合法規的要求。
2:方向
順序開啓的變化應從透光面的內側向外側以均勻的漸進的速度點亮。
解讀:這個很好理解,流水的方向必須是向車外側,且點亮的速度必須是勻速的。
3:震蕩
應提供連續的信號且在垂直方向無振蕩(沿垂直方向至多允許一次方向變化)。
解讀一:什麼叫連續的信號呢,見下圖,第二張圖的流水方式是不連續的。
野馬的流水方式是符合法規要求的
應提供連續的信號且在垂直方向無振蕩(沿垂直方向至多允許一次方向變化) 。
解讀二:什麼叫振蕩呢,是指流水的方向在垂直方向上來回變化,法規是不允許的。
解讀三:垂直方向至多允許一次方向變化,圖一是OK的(變化了一次),圖二是NG的(變化了兩次)。
4:間隔
當垂直於基準軸線測量時,順序開啓的轉向燈透光面的兩個相鄰或相部分之間的間隔不應超過50mm。
解讀:如下圖,D≤50mm,滿足法規要求,大於50mm,不可做流水轉向燈
5:重疊
若不同的透光面中有間隔,則這兩個透光面不能在垂直方向上產生任何重疊。
解讀:如下圖,圖一符合要求,圖二不符合要求
該燈具不符合法規要求
6:間隔
若不同的透光面中有間隔,間隔不能應用於任何其他照明和光信號功能。
紅色區域不能佈置其他功能
7:長寬比
視表面在基準軸線方向上的正交投影,其在垂直於基準軸線的平面上的最小外接矩形(長邊平行於H平面)的水平邊與垂直邊的長度比例不得小於1.7
解讀:即長寬比,以保證向外流水的視覺感官,如下圖,需要A/B>1.7
大眾ID3後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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